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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方正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600601FOUNDERTECH(600601)2024-03-29 10:1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