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方正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类似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提案情况应当充分 征求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裁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