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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方正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0601FOUNDERTECH(600601)2024-03-29 10:1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工 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料搜集、整理, 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