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建芳)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含)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的股东单位任 职。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建芳,女,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 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