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制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 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必须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 师或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