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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0615SFH(600615)2024-04-26 10: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包括续聘、改聘),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