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华谊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 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机构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 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的 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 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 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 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