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能 澄宇、金小刚和徐志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赋予独立董事的职 责,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在切实履行诚信义 务、仔细地阅读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个人的 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熊 澄 字 徐 金 网 志 翰 小 新国 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 熊 澄 字 金 小 刚 徐 志 翰 新国 限公司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3 年半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 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 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