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文化: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5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 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 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 议的监事、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同等的约束 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 事长 1-2 人,可设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