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文化: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5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新国脉数 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