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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控股:外服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战略委员会会议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