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百川能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交易所的指定联 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 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