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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0685COMEC(600685)2024-04-08 09: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经 2024 年 4 月 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1 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