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4年4月制定)
(本细则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等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