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692YT(600692)2024-04-12 09:3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 和董事。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 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 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