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 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