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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692YT(600692)2024-04-12 09:34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经理人 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