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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600692YT(600692)2024-04-12 09:34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 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 关规定豁免披露。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1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 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 者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