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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00692YT(600692)2024-04-12 09:34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公允性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 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五)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