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61 号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61 号 致: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