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三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本财 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新疆百 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 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别声明如下: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提供。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及口头证言、意见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 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