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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600721BHC(600721)2024-06-11 09:31

百花医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百花 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 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星河证股字[2024]第007号 致: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