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华凌集团投资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724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8847363000 名 称 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华凌集团投资 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15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 限公司、华凌集团投资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米在齐、米恩华、杨 小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华凌集 团投资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 经查,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医药)、新疆华 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工贸)、华凌集团投资控股(新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控股)及百花医药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 玲在百花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24年2月4日,华凌控股与米恩华、杨小玲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通 过向百花医药直接控股股东华凌工贸增资60,000万元,持有华凌工贸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