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金牛化工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维护股 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 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 制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无偿将其有权处分 的合法资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 接关系的支出行为,包括救济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和其他捐赠事 项。 第四条 实施对外捐赠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捐赠批 准程序以及行为的实施必须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捐赠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类型: 1 (一) 公益性捐赠。 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 育事业、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向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定点援助等地 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