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5 月 1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 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原中国高科(集团)公司由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议,由上海交通大 学、复旦大学等全国著名的 36 所大学共同发起,于 1992 年 6 月 20 日,经上海 市协作办、体改办(92)第 67 号文件批准成立,于 1992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现公司系依照 1992 年 5 月 15 日国务院颁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国 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1992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