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