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际出席董事 9 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孙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博雅 CC 项目产权 车位、储藏室、人防车位财产及/或财产性权利作为抵债财产,抵偿应付北京北 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以 物抵债协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高科关于控股 孙公司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