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综艺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综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 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上述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