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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南京熊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775NPEC(600775)2023-12-27 07:3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由董事长在委员内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一年,期满后董事会未作调整的,视为连任。 董事会有权在任何时候对委员进行调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规范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除外,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 书),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