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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0775NPEC(600775)2024-01-20 04:2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34 号 关于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 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 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 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 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2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 号 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司公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南京熊猫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