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南京熊猫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7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按照 工作函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管理层认真讨论了 工作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问题六: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149.07 万元,按欠款方归 集的前五名期末余额 1814.18 万元,占比 57.61%。其中来自 MCTWorldwideLLC、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693.70 万元、340 万 元,账龄分别高达 5 年以上、3-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