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情况。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 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 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 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 我们对此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