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00778Youhao Group(600778)2023-12-13 10:4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决策合法化、科学化 和制度化,确保董事会正确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普通董事 5 人。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