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提高股东大会议 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