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 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 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 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