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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化学: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800BHCC(600800)2023-12-11 10:31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