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管理体系,强化公 司战略执行与管理,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对公司战略规划、 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以及需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 清单、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 制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的规范建设与运行。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