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天 津 渤 海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 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3)6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天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1200001030663879。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 77 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1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 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23490000 股,于 199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向公司职工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2610000 股,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