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渤海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剑锋律师、石 竺鑫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如期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14:00在天津 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 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 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