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奖 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 止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