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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55ASCF(600855)2023-10-13 10:0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66,500,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12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根据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