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二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十二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 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根据公司董事会 所提供的资料及对相关业务的介绍,对公司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 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持续 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