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二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独立董事: 王 本 哲 惠 汝 太 王 宗 玉 我们就《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 项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客观反映了报告期内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 制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定价公允、公平,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 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持续关注财务公司受处罚事 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与财务公司后续发生的存贷款业务严格把关, 确保相关业务合法合规。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