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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600863NMHD(600863)2023-12-25 00:05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3-00012592 | 分 | | 类 | 综合政务;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内蒙古证监局 发文日期 | | | | 1699492219000 | | 名 | | 称 |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 | | | 文 | | 号 | [2023] 16号 | 主 | 题 | 词 | |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内蒙古 证监局 2023年11 月9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高原: 经查,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