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作为百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何超,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职称。现任浙江华诺康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69)独立董事。曾 担任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2、本人于2020年5月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7日被 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曾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现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 超)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