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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梅花生物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7月修订)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 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远期、期权、期货、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应当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及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各自法人的名义并在法人自有账户 中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