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梅花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梅花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梅花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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