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梅花集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 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 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 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 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 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