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修订)
梅花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中 的作用,规范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程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 审议与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责任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 认。如果出现突发事件导致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及时沟通协调,尽快商定 替代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推进。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沟通,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