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五)就外聘审计机构的聘请、续聘、更换及审计费用等事项向董事会提 1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杉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超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 作。 第三条 审计工作组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 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公司与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的方式是定期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决议、审 阅财务及相关资料并形成意见,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执行其所需的调查 工作并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 ...